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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2018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上杭县人民政府文件(杭政〔2018〕60号) 日期:2018-06-08    [字体显示:??小 ]

上杭县2018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县教育局

20186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64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20号)和《中共上杭县委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均衡配置和划片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委〔201517号)以及《上杭县人民政府批转县教育局<关于调整城区二实幼、城东幼儿园招生范围和修订三中、四中招生办法意见>的通知》(杭政〔201657号)精神,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促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报名、就近入学、分批录取、统筹安排”的原则。

二、城区初中招生意见

(一)招生计划

1.上杭三中:12个班。

2.上杭四中:12个班。

3.上杭五中:6个班。

4.民办实验中学:9个班。

上述4所招生学校每班班生规模控制在50人以内。

5.民办紫金中学(暂定名,下同):4个班,每班班生规模控制在40人以内。

(二)招生范围

1.上杭三中

居住地(以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北大路向北至北峰山峰右路至二环路至下坝路延伸至汀江以东,南岗片区上杭大道以东的临江、临城户籍生源;以及居住地(以户口簿为准)在临城镇黄竹村、龙翔村、土埔村、富古村、水西村、九洲村、古石村、石砌村、白玉村、宫桥村10个行政村的生源。

2.上杭四中

居住地(以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北大路向北至北峰山峰右路至二环路至下坝路延伸至汀江以西,南岗片区上杭大道以西的临江、临城户籍生源;以及居住地(以户口簿为准)在临城镇玉女村、璜岗村、新丰村、上登村、六甲村、西南村、西陂村、西郊村、新塘村、同康村10个行政村的生源。

3.上杭五中

1)非临江、临城户籍生源;

2)临城籍、泮境籍和珊瑚籍小学毕业生自主选择到五中就读的生源。

4.验中学:面向县内外小学毕业生(县外100人,县内350)

5.紫金中学:面向县内外小学毕业生。

(三)报名登记时间

上杭三中、上杭四中和上杭五中:723 24

(四)招生办法和提交材料

1.上杭三中

1)第一批:完全符合条件的生源

居住地(以户口簿为准)在临城镇黄竹村、龙翔村、土埔村、富古村、水西村、九洲村、古石村、石砌村、白玉村、宫桥村10个行政村的生源。

居住地(以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三中招生范围内的临江、临城籍非挂靠户籍生源。

非挂靠户籍生源:指户籍本上学生与户主关系为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下同。

户籍迁入时间要求:2018630日前,下同。

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取得时间:2018630日前,下同。

2)第二批:派位生源。第一批生源录完后,若有剩余学位,对下面三种情况的生源进行电脑派位。三中剩余学位派位招满后,仍未被电脑派位派中的学生则统筹安排到四中就读。三中若无剩余学位,则不再进行电脑派位,直接统筹安排至上杭四中就读。

户口簿户主居住在以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为准三中招生范围内的临江、临城籍挂靠户生源。

居住在三中招生范围内廉租房和公租房以及父母单位房的临江、临城籍非挂靠户籍生源。

2018年6月30前,学生父母在上杭三中招生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但学生户籍尚未迁入临江、临城的生源。

挂靠户生源:指小学毕业户籍本上学生与户主关系不是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其户籍迁入临江、临城镇的时间截止到20171231日。201811日起户籍迁入临江、临城镇的挂靠户籍小学毕业生回原籍报名就读或按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就读办法安排到上杭五中就读(下同)。

2.上杭四中

1)居住地(以户口簿为准)在临城镇玉女村、璜岗村、新丰村、上登村、六甲村、西南村、西陂村、西郊村、新塘村、同康村10个行政村的生源。

2)居住地(以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证明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四中招生范围内的临江、临城挂靠和非挂靠户籍生源。

3接收在三中招生范围内参加电脑派位未被派中的生源或统筹安排的派位生源。

42018630日前,学生父母在上杭四中招生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但学生户籍尚未迁入临江、临城的生源。

三中、四中生源报名登记时须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居民户口簿》和小学毕业证书。

2临江、临城非挂靠户籍房产等证明材料:①居住自有房的,须提供学生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尚未办证,出具购房合同及发票,房产证已在银行抵押贷款的,提供复印件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证明,下同);②住宅被征收人员子女,选择回迁安置但尚未回迁的,须提供住宅征收安置协议和暂住证明材料;③居住祖遗房的,户主必须是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须提供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无房产登记证明和2018年以来水电开户缴交、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缴费等证明(须经供水、供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下同);居住小产权房的,提交父母建房有关证明材料、水电开户缴交、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缴费等证明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无房产登记证明。

3)临江、临城挂靠户籍小学毕业生,提交户口簿户主(学生所在户口簿户主实际居住地在三中或四中招生范围)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证明等有效证件。

4)居住在父母单位房的学生,须提供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无房产登记证明、父母单位证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及父母水电缴交等有效证明;居住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学生,须提供父母租房合同(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及父母水电缴交等有效证明。

2019年起,三中、四中招生对象临江、临城户籍和房产取得时间均截止至招生上一年的1231;提供水电等缴费证明为上一年9月至招生当年6月共10个月时间。

3.上杭五中

1招收非临江、临城户籍,但在城区9所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2)招收在填写《上杭县2018年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时自主选择就读上杭五中的临城籍、泮境籍、珊瑚籍小学毕业生。

3)招收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

报名登记时须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居民户口簿》及小学毕业证书。

4.民办中学

民办实验中学今年面向县内外招收450名初中新生,即450个学位,招收某一乡镇的小学毕业生不得超出该乡镇小学毕业生总数的15%。民办紫金中学今年面向县内外招收160名初中新生,即160个学位,招收某一乡镇的小学毕业生不得超出该乡镇小学毕业生总数的7%。如果某个乡镇超出既定比例,则两所学校在该乡镇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提档。民办中学招生简章应经县教育局审定后方可对外发布宣传,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扩招,不得招收借读生。两所学校2021年下达省一级达标高中保送生和定向生指标时分别按县教育局核定的2018年招生计划450名和160名基数下达(若2021年该校九年级应届报考人数学生数少于2018年该校招生计划基数,则以应届报考人数基数下达)。学校应严格按规定时限报批录取花名册和提档;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同届学生不得一校两价,应主动向学生及其家长作出从入学至毕业每学期学费不变价的承诺。

5.符合政策性照顾生源

下列小学毕业生入学,按县委、县政府有关就读政策执行。学生家长须在2018719-7月20县教育局中教股领取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和人员审签后,持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中教股登记、审核。

1)“烈士子女”“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模范(先进分子)子女”“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及 ‘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军人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军人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家属《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县武装部有关证明。

 3)“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外来投资者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②企业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③《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投资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年产值达3亿元以上(以上一年度统计报表数据为准)本地工业企业引进的高素质技术人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及注册会计师职称者)、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企业副总以上人员)子女”、当年产值达100亿元以上或年上缴税收1亿元以上企业部门负责人及其二级法人企业负责人子女,被县委、县政府表扬为上一年度“优秀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副总以上高管人员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年产值3亿元、当年产值达100亿元以上或年上缴税收1亿元以上企业的提供企业任职文件或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属工业园区范围的企业须经工业园区管委会签署意见认定,以及企业和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其余的须经县经信科技局签署意见认定,以及经企业和县经信科技局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和所属企业20181-7月份工资发放册原件及复印件;

②优秀建筑施工企业的须提交优秀建筑企业的表扬文件或荣誉证书,企业高管任职文件或任命书和所属企业20181-7月份工资发放册原件及复印件(须经县住建局签署意见认定,以及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

③《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任职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对象是受聘的高素质技术人才(高级技术职务者)及注册会计师职称者还须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农村初中招生意见

全县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本乡镇(除步云、泮境、珊瑚乡籍外)中学就读初中。步云籍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古田中学就读初中;泮境籍小学毕业生免试自主选择升入上杭五中、白砂中学、茶地中学等3所学校中的一所学校就读;珊瑚籍小学毕业生免试自主选择升入上杭五中、官庄民族中学2所学校中的一所学校就读。

具有2所初中的南阳镇面向本乡镇户籍小学毕业生的初中招生办法由所在乡镇招生领导小组于2018618日前制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县内外流动人口子女因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求在我县农村初中就读的,有关农村初中在查验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务工或经商有效证明和户口簿及学生小学毕业证书后应妥善接收。

注册报名时间:8月底前。

四、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在城区初中学校就读办法

(一)就读学校:上杭五中

(二)具备的条件和提交材料

1.《居民户口簿和小学毕业证书

2学生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生就读初中期间均在城区有相对固定的职业(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的《劳动合同书》和工商营业执照认定)

3.房主房产证或水电缴交等证明及租住房屋协议书。

(三)办理程序

79-10日,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持三个就读条件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小学毕业证书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设在杭永公路李家坪大桥桥头,电话:3969023)申请,集中办理,审核后符合条件者由上杭五中发给入学通知书。

五、其他事项

1.属于我县户籍县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县内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应于719-7月20持户口簿和小学毕业证书到县教育局中教股登记。属临江、临城户籍的还须提供房产证或相关房产证明材料。

2.属于我县户籍在县内跨乡镇就读(含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所在乡镇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应于719-7月20持户口簿和小学毕业证书到县教育局中教股登记。

六、招生纪律

县教育局相关职能股室和各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各校在招生工作中必须实行 “阳光招生”,进一步落实招生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各相关学校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等名义违规招生,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招收择校生。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片区应接收的学生不准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学籍对在工作中违规违纪、工作失职的学校和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学校及校长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举报电话: 38480873889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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