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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户籍学籍有关问题解答
日期:2018-04-11    [字体显示:??小 ]

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户籍学籍有关问题解答

 

 

一、关于户籍

文件规定: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1.问:“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中“连续3年以上”如何统计?

 

答:考生从高一入学至今,户籍应均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

 

2.问:考生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是否要求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满3年以上?

 

答:不要求,但考生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现今必须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

 

 

二、关于学籍

文件规定:考生本人须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1.问:“户籍所在县高中”如何界定?

答:考生实际就读高中(学籍中学)必须地处该考生户籍所在县(区)。

 

2.问:考生户籍和就读高中均属于我省实施区域,但在不同县(区),可以申报吗?

:不可以。

 

3.问:考生在高中学习阶段有转学的可申报吗?

:若考生转出和转入学校均地处考生户籍所在县(区),且符合其他申报条件,即可申报。

 

4.问:社会考生可以申报吗?

答:若考生本人应届毕业当年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符合其他申报条件,即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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