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教育局文件
杭教函〔2013〕11号
签发:王如信
转发《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职称考试
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园):
现将省教育职改办《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职称考试有关问题说明》转发给你们,请各校组织拟晋升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拟晋升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的人员不需要考试)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认真学习,及时报名参加考试。
附:《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职称考试有关问题说明》
上杭县教育局
2013年3月6日
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职称考试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考试科目
考试共分31个专业类别,教师(含电教、督导、实验、教研人员、特教教师)按拟申报职称学科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其中:
①电教人员:可选择电教或其他学科,按所选择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②特教教师:可选择特教或其他学科,按所选择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③督导人员:按所选择的学科参加考试。
④实验人员:按所选择的学科参加考试。
⑤小语种教师:参加英语(小学、中学)考试。
⑥进修学校心理学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中学)考试。
⑦中学教师: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等9学科按初中、高中分别命题,由教师按现任教学段(初中、高中)选择考试。
二、关于免试对象
①博士学历人员可直接转正确认中级职称,无须考试。
②已具备其他系列中级职称人员转评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无须考试。
③政府部门组织的赴国外、省外支教人员当年度免考。
④特教学校盲人教师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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