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闽教基〔2007〕7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3〕2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4〕7号),以及省、市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的文件精神,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促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做好今年我县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三)坚持统筹安排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该适龄儿童的其他监护人,称之为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所属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审批地点: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可延缓或免予入学,延缓期满,应即入学。
2013年9月1日开始,我省全面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条:学生“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要求全县各小学严禁招收不及龄儿童就读小学一年级。
三、招生计划
(一)严格控制班生规模。根据省教育厅颁发的《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闽教基〔2007〕77号)中有关班生数的规定,小学教学班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45人,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二)城区各校具体的招生班级数
1.实验小学:7个班。
2.临江城东小学:7个班。
3.临江城西小学:4个班。
4.临城中心小学校本部:4个班。
5.临城城南小学:4个班。
6.临城城东小学:3个班。
7.临城城北小学:1个班。
(三)其它小学
其余各乡(镇)小学要按本校原招生范围,摸清辖区内适龄儿童底数,根据生源实际(含撤点并校)有多少招多少,确保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对流动人口子女,经审查符合就读条件者,应全力安排,若学校班生数超规模的由中心小学(中心校)统筹安排解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四、招生意见
实验小学招生
(一)片内生
1.招生对象
⑴户籍及家庭住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
户籍条件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是2013年12月31日前已落户临江天山、镇中、镇南三个社区居委会。
住址条件
家庭住址座落在建设路以东、北大路以西、北环路以南到临江路范围内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居住自有房的(必须出具房产证);
②居住父亲或母亲工作单位住房的(必须出具父亲或母亲工作单位证明及实际居住的有效证件);
③片区内的拆迁户,尚未回迁,仍在外租房的(必须出示县城市规划拆迁的有关协议和房管部门证明)。
⑵符合下列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
①烈士子女;
②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
③县委、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照顾对象:
A.上杭辖区部队军人子女,按照中共上杭县委、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工作的实施意见》(杭委发〔2008〕 3号)、龙岩市教育局 龙岩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龙岩市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3〕 1号)执行。
B.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模范(先进分子)子女,按《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委办〔2012〕142号)执行。
C.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外来投资者和年产值达亿元以上(以上一年度统计报表数据为准)本地工业企业引进的高素质技术人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企业副总以上人员),其子女在我县城区接受义务教育,按《中共上杭县委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杭委〔2011〕83号)执行。
符合“烈士子女”、 “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模范(先进分子)子女”、“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政策性照顾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就读申请报告;
②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上杭辖区部队军人子女”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就读申请报告;
②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家属《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县武装部有关证明。
符合“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外来投资者子女” 政策性照顾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就读申请报告;
②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③企业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④《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⑤投资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年产值达亿元以上(以上一年度统计报表数据为准)本地工业企业引进的高素质技术人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企业副总以上人员)子女” 政策性照顾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就读申请报告;
②企业的任职发文或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经县工业园区签署意见认定);
③《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任职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聘的高素质技术人才(高级技术职务者)还需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招生办法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能出示相关有效证件,均可到实验小学报名,填写《2014年上杭县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其中,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须在2014年8月4日-8月8日持相关材料到教育局初教股审核、登记。
(二)派位生
对实验小学片内生招完后的剩余学位,采取电脑派位的方法进行招生。凡年龄符合有意愿就读实验小学且2013年12月31日前户籍为临江镇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参加实验小学剩余学位电脑派位招生。
临江城东、城西小学招生
(一)片内生
1.招生对象
①实验小学招生完成后剩余的2013年12月31日前户籍在临江镇的适龄儿童。
②在上杭城区经商、办企业的法人代表的适龄子女。
A.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固定营业场所证明(凭营业者房产证或合法租店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认定);法人代表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现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租住房屋的应出具《租房证明》(见附件3)〕。
B.持以上材料于2014年7月21日—25日到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登记。
2.招生办法
按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以北大路及其轴线延伸为分界线,以东为城东小学招生范围,以西为城西小学招生范围。分别到临江城东、城西小学报名,填写《2014年上杭县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户籍为临江镇居住在南岗片区的适龄儿童可在临江城东、城西小学选择一所学校入学就读。在临江城东小学学位不足时,对经认定属临江城东小学片区的经商、办企业的法人代表的适龄子女进行电脑派位,未派中的经商、办企业的法人代表的适龄子女安排到临江城西小学入学。
(二)派位生
临江城东、城西小学如有剩余学位,原则上按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采用电脑派位的方法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居住在现城市建城区非临江户籍的儿童进行招生。经审核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见附件1)及在现城市建成区(含临江镇七个社区居委会和临城镇城东、城南、城北、城西四个社区居委会,下同 )范围内居住(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及监护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相关有效证件)的非临江籍适龄儿童均可到按资格审核确认的派位学校报名参加电脑派位〔报名资格申请确认时间:2014年7月28日—8月1日(逾期不予办理),地点: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每位符合派位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在临江城东和城西小学中一所学校派位。
临城四所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
①临城镇籍适龄儿童。
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在现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居住的非临江籍和临城镇籍适龄儿童。
2. 招生办法
①临城镇籍适龄儿童按临城中心小学招生意见执行。
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在现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居住的非临江籍和临城镇籍适龄儿童,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的认定函到临城中心小学报名,由临城中心小学根据学位情况,采取电脑派位的方法进行招生。分别安排在临城中心小学校本部、临城城东、临城城南、临城城北小学入学就读。
五、报名及招生完成时间
(一)报名时间:
1.实验小学报名时间:8月8-9日到实验小学报名。
2.临江城东、城西小学报名时间:8月16-17日到临江城东、城西小学报名。
3.临城四所小学报名时间:8月25-26日到临城中心小学校本部、临城城东、临城城南、临城城北小学报名。
(二)招生完成时间:
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必须在8月15日前结束。临江城东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必须在8月23日前结束,临江城西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必须在8月24日前结束。临城中心小学校本部、临城城南小学、临城城东小学、临城城北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必须在8月30日结束。
(三)其余各乡(镇)小学报名时间:其余各乡(镇)小学辖区的适龄儿童,凭户籍划片入学。在8月29日-30日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所辖小学报名。
其它有关事项说明
1.2014年1月1日起户籍迁入临江镇的适龄儿童,由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招生,要求到临城四所完小入学就读的,由临城中心小学根据学位情况分别安排在临城中心小学校本部、临城城东、临城城南、临城城北小学入学就读。
2.对于确实无户籍证明的适龄儿童,可以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查看原件后复印)或由所在社区(村)委员会和派出所出具证明申请入学。
六、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是社会热点之一,各小学在招生工作中必须实行“阳光招生”,以进一步落实招生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宣传,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家喻户晓。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耐心解释,并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附件: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认定就读办法
2.2014年上杭县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
3.租房证明
附件1: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认定就读办法
一、认定条件
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2004〕129号)精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需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并提供相关的原件和复印件方可办理。
1.具有我县常住户口或一年以上的暂住户口(凭《居民户口簿》或“暂住证”认定)。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从业证明(凭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书》认定)。
3.在城区有固定的居住场所(凭房产证或合法租住房屋协议书认定),不得居住或租住违章搭建房屋,租住房屋的应出具《租房证明》(见附件3)。
二、办理程序及就读学校
2014年7月28日—8月1日(逾期不予办理),进城务工人员持三个就读条件的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到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工业园区李家坪大桥桥头产业服务中心大楼)教育局窗口申请,符合条件者由临城中心小学根据学位情况,采取电脑派位的方法进行招生。分别安排在临城中心小学校本部、临城城东、临城城南、临城城北小学入学就读。
附件2:
2014年上杭县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
报名号:
儿童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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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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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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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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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地何园
毕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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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地 |
省 市 县 乡(镇) 村(社区、居委会) |
现居住
详细地址 |
(住什么路几号或什么单位宿舍及房号) |
户口详细
所 在 地 |
上杭县 乡(镇) 村(社区、居委会)
户口审核人: 年 月 日 |
父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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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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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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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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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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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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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就读
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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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审 核
意 见 |
学校盖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统一样式使用A4纸)
租 房 证 明
同志, 县 乡(镇) 村(社区)人,因在上杭县城区务工(经商),在我处租房居住。
本出租住房位于 镇 村(社区) 路(巷、幢) 号。
特此证明
房屋业主(签字):
房屋业主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需附租房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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