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招生
上杭县2017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日期:2017-06-09    [字体显示:??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7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47号)和《中共上杭县委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均衡配置和划片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委〔201517号)以及县政府《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实施意见》(杭政〔201595号)精神,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促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报名、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18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均须登记入学。严禁招收不及龄儿童就读小学一年级。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该适龄儿童的其他监护人,称之为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所属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审批地点: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可延缓或免予入学。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一)城区小学

1.实验小学:6个班,每班50人以内。招生范围:居住地(以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下坝路往南延伸至将军路至紫金路至江滨路以西、上杭大道以东、二环路以南至江滨路的临江、临城籍生源。

2.城东小学:5个班,每班50人以内。招生范围:居住地(以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紫金路往南延伸至江滨路以东、北环路至振兴东路以南至江滨路的临江、临城籍生源。临江镇东南社区(除居住在畚斗窝、杉树窝)生源。

3.城西小学:4个班,每班50人以内。招生范围:居住地(以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上杭大道以西,北环路至罗星桥以南至江滨路的临江、临城籍生源以及临城镇城西社区的生源(不含西南村生源)。

4.城南小学:4个班,每班50人以内。招生范围:居住地(以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杭永公路以西被汀江环绕的除临江镇东南社区之外的整个南岗片区的临江、临城籍生源和临城镇黄竹村、龙翔村生源。

5.进校附小:6个班,每班50人以内。招生范围:居住地(以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上杭大道以西、北环路以北至汀江的临江、临城籍生源以及二环路以北至汀江、下坝路以西至上杭大道的临江、临城籍生源以及西南村生源。

6.第二实小:6个班,每班50人以内。招生范围:居住地(以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紫金路以东、北环路至振兴东路以北至汀江,下坝路以东、二环路以北至汀江以及将军路以北、下坝路以东、二环路以南、紫金路以西区域的临江、临城籍生源和临城水西村生源。

7.临城中小:4个班,每班50人以内。招生范围:临城镇户籍、居住地在璜岗村、六甲村、上登村、新丰村、九洲村、玉女村、新塘村、古石村、白玉村、石砌村、宫桥村的生源和户籍在临城镇其它社区(村)需住宿在学校的生源。

8.城东小学分校:3个班,每班50人以内。招生范围:暂住在紫金路及其延伸线以东片区和南岗片区取得暂住证或居住证的非临江、临城户籍生源和临城镇黄竹村生源。户籍在临城城东社区的生源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在城东小学分校就读。

9.实小城北分校:1个班,50人以内。招生范围:暂住在紫金路及其延伸线以西片区取得暂住证或居住证的非临江、临城户籍生源。户籍在临城城北社区的生源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在实验小学城北分校就读。

(二)农村小学

根据生源等情况,招收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对流动人口子女,经审查符合就读条件者,应全力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三)上杭国学经典学校(民办小学)

严格按县教育局办学批复,确定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四)残疾儿童入学

全县各小学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810号),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到校随班就读,或动员其到上杭县特殊教育学校(地址:上杭县临城镇西陂村蓝田路303号,联系电话:13599334297林副校长)和龙岩市特殊教育学校(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工业路12号,联系电话:13859508005董主任)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四、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一)户籍在临江镇、临城镇的适龄儿童,严格按划定的招生范围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报名登记(户籍迁入临江镇、临城镇时间截止至20161231日)。

(二)属临江镇、临城镇挂靠户籍的(适龄儿童与户主的关系是除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以外的属挂靠户籍)临江镇、临城镇籍适龄儿童(户籍迁入临江镇、临城镇时间截止至20161231日),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及户主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房产水、电开户证明原件、复印件。

(三)在上杭城区购买商品房非临江镇、临城镇籍生源,凭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产证,在房产所在地招生片区学校报名。

(四)在上杭城区未购买商品房的非临江镇、临城镇籍进城经商、办企业的法人代表的适龄子女。根据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根据网格化的原则,以上杭大道、西环路和北环路为东西和南北的分界线报名入学。上杭大道以东,北环路以南至汀江的到城东小学报名入学;上杭大道以东,北环路以北至汀江的到第二实小报名入学;上杭大道以西,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至汀江的到城西小学报名入学;上杭大道以西,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北至汀江的到进校附小报名入学;西环路以西的到临城中小报名入学;南岗片区的到城南小学报名入学。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学儿学校按(一)、(二)、(三)、(四)批次顺序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其它学校就读。

(五)在上杭城区未购买商品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的认定函,暂住在紫金路及其延伸线以东片区到城东小学分校(原临城城东小学)报名;暂住在紫金路及其延伸线以西至上杭大道片区的到实验小学分校(原临城城北小学)报名;暂住在上杭大道以西片区的到临城中小报名;暂住在南岗片区的到城南小学报名。如以上学校学位不足,则通过电脑派位先确定在该校就读的学儿名单,其余学儿则根据其实际居住地由教育局安排在上述四所学校中有剩余学位的一所学校就读。

(六)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中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的临江镇、临城镇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户口簿

2房产证明材料:①居住自有房的,必须出具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及发票或提供学儿监护人房产水、电开户证明;②住宅被征收人员子女,选择回迁安置但尚未回迁的,必须出示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暂住证明材料;③居住祖遗房的,户主必须是学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并提供学儿监护人房产水、电开户证明;④居住父亲或母亲工作单位住房的,必须出具父亲或母亲工作单位证明及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

2.在上杭城区购买商品房的非临江镇、临城镇户籍的适龄子女,提供户口簿和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或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房主必须是适龄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3.在上杭城区未购买商品房的非临江镇、临城镇户籍的进城经商、办企业的法人代表的适龄子女。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①营业执照(证照办理时间截止至20161231日);②固定营业场所证明(凭营业者房产证或合法租店协议书认定);③法人代表身份证、居民户口簿;④现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并于2017717日—21日持上述材料到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登记。

4.在上杭城区未购买商品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①户口簿;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从业证明(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书》认定);③父(母)的暂住证》(或居住证);④房产证或租住房屋协议书。(上杭县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必提供父(母)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并于2017724日—28日持上述材料到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登记。

5.下列适龄儿童的入学,按县委、县政府有关就读政策执行。适龄儿童父(母)须在2017815-8月16持相关材料到教育局初教股登记、审核,并根据居住地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相关公办学校就读。

1)“烈士子女”、“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模范(先进分子)子女”、“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军人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军人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家属《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县武装部有关证明。

3)“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外来投资者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②企业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③《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投资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年产值达3亿元以上(以上一年度统计报表数据为准)本地工业企业引进的高素质技术人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及注册会计师职称者)、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企业副总以上人员)子女”、当年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或年上缴税收1亿元以上企业部门负责人及其二级法人企业负责人、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上一年度“优秀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副总以上高管人员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年产值达3亿元、当年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或年上缴税收1亿元以上企业的须提供企业任职发文或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属工业园区范围的企业需经县工业园区签署意见认定,其余的需经县经信局签署意见认定)和所属企业20171-7月份工资发放册原件及复印件;

②优秀建筑施工企业的须提供优秀企业的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以及企业任职发文或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须经县住建局签署意见认定);

③《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任职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对象是受聘的高素质技术人才(高级技术职务者及注册会计师职称者)还需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适龄儿童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生所申请就读的片内学校资格,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至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五、报名登记及招生完成时间

(一)报名时间

1.实验小学(含分校)、城东小学(含分校)、城西小学、城南小学、第二实小、进校附小、临城中小:8 17日— 18

2.农村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829-30日。

(二)招生完成时间

1.城区9所小学招生工作必须在825日前结束。

2.农村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必须在831日前结束。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对于确实无户籍证明的适龄儿童,可以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查看原件后复印)或由所在社区(村)委员会出具证明申请入学,学校必须认真审核,并做好相关资料的保存。

2.城区小学新生严格按照划定招生范围进行招生,2-6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转学(包括分校转学到校本部)。符合招生条件的农村2-6年级学生申请转入城区学校,在2017724-28日持相关材料到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201711日起迁入临江镇、临城镇的挂靠户籍适龄儿童,由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招生。要求到城区小学入学就读的,持户口簿于2017724日—28日到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登记,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就读。

4.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在201711日后的在上杭城区经商、办企业的法人代表的适龄子女,由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招生。要求到城区小学入学就读的,持营业执照、户口簿、法人代表身份证于2017724日—28日到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登记,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就读。

5.逾期报名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律回户籍所在学校就读。

七、招生纪律

教育局相关职能股室和各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各相关学校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等名义违规招生,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招收择校生。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片区应接收的学生不准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学籍对在招生中违规违纪、工作失职的学校和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学校及校长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校在招生工作中必须实行“阳光招生”,进一步落实招生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宣传,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精心组织,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家喻户晓。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耐心解释,并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县教育局纪检监察举报电话:39986523884369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