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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龙岩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3-13    [字体显示:??小 ]

龙岩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龙岩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有关市属学校,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政〔201620号)、《福建省教育厅

关于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658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1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规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切实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有序,现就做好我市2018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二)坚持普职并重,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

(三)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规则程序,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四)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要求

(一)实行“两考合一”

全省统一中考实行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二)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八年级学生只能报考生物、地理学科。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级中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2)初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办法和报名时间

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的青年,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具有“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亦可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非本市学籍考生持户籍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往届生、社会考生在原学籍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从2019年起,在户籍地报名的考生,其户籍迁入报名地的时间须满三年(时间截止到中考当年的630)

报名时间由龙岩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三)考试信息

1.考试信息

考试信息包括考生情况,考区、考点、考场设置、考场安排情况,监考人员、巡视员、评卷人员情况,考试情况,答卷扫描图片、评卷情况,考试成绩、诚信考试情况,视频监控录像等

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采集考生有关信息要严格管理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同时对信息要进行认真校验、审核,并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试信息的完整、准确无误。考生档案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2.考生电子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结果、志愿信息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信息及诚信记录等内容。《龙岩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志愿表》是考生录取的纸质文档,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印制并发给录取学校。

    3.考试信息管理

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考试信息的安全。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龙岩市教育局或龙岩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考办”)同意,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考试信息。

(四)考试

1.考试、考查

   1)考试科目:

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

八年级:生物、地理。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A卷)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测试。

2)考查科目:

英语口语测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为市考查科目,由龙岩市教育局组织命题,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劳技、信息技术、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等)、地方和学校课程为学校考查科目。考查时间安排在该科课程完成时进行。

考查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缺考、0分的不记等级。

2.考试形式

省级统考科目全部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形式。各科考试时长、卷面满分分值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钟、150分;思想品德、物理各90分钟、100分;历史、地理、生物各60分钟、100分;化学45分钟、75分。体育与健康实行实地测试,测试的具体办法由龙岩市教育局另行发文。    

3.考试时间

   1)全省统一考试科目时间为2018622 -24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622

语文(8:3010:30

数学(15:0017:00

623

物理(8:3010:00

化学(10:4511:30

英语(15:0017:00

(英语听力测试从15:00开始)

624

历史(8:309:30

思想品德10151145

(八年级)

地理(15001600

生物(16451745

   2)市级组织测试或考查科目(项目)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4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龙岩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等10个科目均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缺考、0分的不记等级(考试违规取消成绩除外,下同)。各科等级比例原则上按各县(市、区)考生总数的23.531.5划定,但如果考生学科卷面分值达到85%(语文、数学、英语等三科127.5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生物等五科85分,化学63.7分)以上(含85%)者,可划为A等级;如果考生学科卷面分值达到70%(语文、数学、英语等三科105分,思想品德物理、历史、生物、地理等五科70分,化学52.5分)以上(70%),可划为B等级;如果考生学科卷面分值达60%(语文、数学、英语等三科90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地理等五科60分,化学45分)以上(含60%)者,该科不划为D等级。

2019届起(含2019届),各科目(含2019届考生参加2018年考试的生物、地理两科)文化考试划等按全市考生总数统一划等。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按卷面原始分记入中考总分,物理科成绩按卷面原始分的90%计入中考总分,化学科成绩按卷面原始分折算成百分制后的60%(具体计算方式:考试成绩=原始分÷75%×60%)计入中考总分,以上五科成绩之和为中考文考总分(下),文考总分四舍五入取整数,满分为600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文考总分、综合素质毕业总评等级评定结果分值及其他加分三项之和为中考的投档总分(下同)。

    往届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其投档总分扣减20分。

体育与健康的三项测试项目总分为100分,其中必考项目(即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50分,两项选考项目各25分,体育与健康学科中考成绩为三项得分之和。按90分以上(含90分)、80分以上(含80分)、60分以上(含60分)、60分以下分别以ABCD四个等级记载。体育与健康测试由县(市、区)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并向本级招生考试机构报成绩数据光盘。

2019届起(含2019届),思想品德、历史成绩分别按50分计入中考总分,体育与健康按40分计入中考总分;从2020届起(含2020届),生物、地理学科成绩分别按30分计入中考总分。

八年级生物、地理中考成绩达不到C等级者,不得在九年级参加中考重考,其生物、地理中考成绩记为D等级。

在生物、地理考试的报名结束后转入我市就读的学生,须参加2018年生物、地理科目的省级统一考试(已在本省其他市参加全省生物、地理统考的应届考生,应提供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含分数、等级的成绩证明),其考试成绩仍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

往届生、2017年八年级生物、地理科目缺考的考生应参加2018年生物、地理科目的省级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记CD两个等级。

英语口语考查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的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记载,缺考、0分的不记等级。

5.考生中考投档总分位次的确定

以考区为单位对本考区内的考生按投档总分进行排序(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位次相同)

   (五)考试、考查管理

1.龙岩市招生考试委员会、龙岩市教育局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龙岩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工作。市招考办负责处理招生考试日常工作。

2.试题及参考答案(下同)在启用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3.考试以县(市、区)为考区,考区招生委员会负责人任考区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负责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

考区在县(市、区)、乡()政府所在地设若干标准化考点,因特殊情况要在县(市、区)、乡()政府所在地以外设考点的,须经市、县(市、区)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

4.考试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考区实行考区主任负责制,考点实行考点主考负责制,试卷安全保密实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考点学校须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并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报市招考办,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7.学校考查由县(市、区)教育局制定方案实施,也可由学校在考前自主制定方案并报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后向学生公布实施。考查成绩应在校内公示无争议后报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备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加强对学校考查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评卷

1.省级统考科目的评卷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的中考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以及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实行网上评卷,评卷实施细则另行文。

2.答卷(答题卡)和成绩信息管理。考生答卷(答题卡)在评卷结束前参照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保存期为半年;考试成绩在公布前,参照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任何人不得泄露;试卷、答卷(答题卡)的运送与保管应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

    评卷结束后,考试成绩由考生所在学校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考生需要复查考试成绩的,须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向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和毕业资格的认定

(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的评定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确定的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六个方面为评定内容。

    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等级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尚待改进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应各占一定的比例,其中优秀等级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控制在35%以内,各县(市、区)视市级初中“五率”先进校、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和办学质量等情况,可以调剂各校之间的优秀比例。对学生评定为尚待改进时应特别慎重。具体评定办法由龙岩市教育局另行发文。

(二)初中毕业资格的认定与管理

 1.初中生毕业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学生毕业资格应包括:综合素质评定合格;全省统一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10科成绩等级均达C级以上;全市统一考查成绩合格;学校考查成绩合格。达不到毕业成绩要求的,可由学校组织补考一次,其成绩仅作毕业资格认定。对于确有特长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学科成绩方面的要求。

    2.毕业生所在学校应为考生填报“初中生素质发展报告册”。内容包括初中生在校期间考试、考查、考核的所有学科、项目的成绩,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语,学校综合评价等内容。

3.学校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给初中毕业证书;对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初中结业证书。  

四、志愿填报

填报志愿时间:2018612-16日。

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及家长应详细阅读《考生手册》和“志愿填报说明”,于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填报志愿,并对所填志愿负责,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具体办法由市招考办另行公布。

五、招生计划管理、录取批次的设置有关规定

(一)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管理和有关规定

1.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龙岩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编报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报龙岩市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为了保证普通高中的正常教学秩序,班生数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

2.省一级达标高中招收保送生的名额控制在本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含5%)。保送生招生办法龙岩市教育局另行发文。

3.从省一级达标高中的招生计划中,划出计划总数的50%作为定向生招生计划,直接定向分配到本县(市、区)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进行分校录取。

4.龙岩一中和各县(市、区)一中特长生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2%以内(含2%),其他达标高中招收特长生总额控制在本县(市、区)达标高中计划总数(不含龙岩一中和各县(市、区)一中计划数)的2%以内(含2%),各县(市、区)教育局可将名额统筹分配到各校招生。

5.省一级达标高中的统招计划总数扣除保送生、体育艺术特长生、定向招生计划后,其余计划为普通计划,普通计划统一面向本县(市、区)招收考生(以下简称“普通生”)。

6.为规范各类学校招生行为,在填报志愿前,市、县(市、区)应把各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公办高中、民办高中、中职学校、技师技工学校)的全部招生计划(含分类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

7.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管理执行省教育厅、龙岩市教育局有关规定。

(二)招生录取批次设置

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九个批次(含提前批)(志愿表见附件):

1.提前批录取学校:龙岩一中面向新罗区以外六县(市、区)招生

2.第一批录取学校:龙岩一中、各县(市、区)一中等省一级达标高中;

3.第二批录取学校:龙岩二中、上杭二中两所省一级达标高中;

4.第三批录取学校:省二级达标高中;

5.第四批录取学校:省三级达标高中;

6.第五批录取学校:未达标高中、民办中学(不含自主招生的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

7.第六批录取学校:本市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及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8.第七批录取学校: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类)学校;

9.第八批录取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不含第六批学校)。

招生录取顺序:按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自主招生、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 …、第八批依次进行,按照一生一录的原则,已被某一批次(或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录取到其他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闽教基〔20181号文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要建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平台,本地区所有普通高中及在本地区招生的中职学校全部通过信息化平台实施招生录取规定,从2019届起(含2019届)所有普通高中(含各达标高中、未达标高中和各类民办高中)、各类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均须纳入本市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施招生录取,在设定的批次内根据考生志愿和统一的录取办法开展录取工作。

   (三)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该校校园内现场进行,并须在中考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含成绩公布当日)内完成预录取工作。考生、家长和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应在此期间办理完自主招生录取的相关手续,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须在成绩公布的第三天(含成绩公布当日)1800前将符合普通高中录取条件的本市新生录取名册(含纸质和电子文档)连同考生录取的相关材料送达新罗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市招考办各一份。

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自主招生如遇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可在各县(市、区)各批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按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组织补录,但不得录取已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从2019届起(含2019届),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纳入本市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施招生录取,与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同一批次,根据考生志愿和统一的录取办法开展录取工作。

六、录取照顾政策

   (一)省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享受5分的加分照顾;设区市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享受3分的加分照顾;县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享受2分的加分照顾。

   (二)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享受5分的加分照顾;驻我市73891部队、73882部队、连城鳌峰山雷达营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享受5分的加分照顾;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享受2分的加分照顾。

   (三)散居在设区市城区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享受2分的加分照顾;县城及县以下地区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享受5分的加分照顾。

   (四)应届初中毕业生,201561之前在初中阶段参加设区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和教育、体育部门)举办的运动会、中学生运动会及单项竞赛获市级个人前三名、集体前二名的主力队员,省级获个人前六名、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可享受2分的加分照顾;获国家级个人前六名、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可享受5分的加分照顾。

上述获奖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证明材料,竞赛项目界定为田径、举重、武术(套路、散打)、游泳、跳水、体操、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射击、射箭、击剑、蹦床、赛艇、皮划艇、海上项目(帆船、帆板)、拳击、摔跤、跆拳道、柔道等23项。

   (五)应届初中毕业生,201561之前在初中阶段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声乐、器乐、舞蹈、美术、书法比赛一等奖获得者,享受2分的加分照顾。

   (六)应届初中毕业生,201561之前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主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三等奖以上获得者,享受3分的加分照顾。

由于休学等原因,应届初中毕业生在201561日前获得上述第(四)、(五)、(六)项有关奖项、名次者,可享受相应的中考加分。

   (七)年纳税额300万元以上的台商子女,享受3分的加分照顾。

   (八)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并已经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女户家庭的女孩,享受3分的加分照顾;农村生育一女但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农村二女扎家庭的女孩,享受2分的加分照顾。相关证明由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需交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将其有验证人签字的复印件附上。

   (九)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受设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设区市级以上单科竞赛获奖者、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新项目市级三等奖以上获得者、现役军人子女、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十)如果考生同时享受多项加分照顾,则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进行加分,不得累计加分。

   (十一)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部队,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十二)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十三)报考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均可以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现役军人子女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可在全市范围内的中等职业学校中任选一所就读。

   (十四)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在2018430日前向报考所在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报《“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照顾录取考生名单实行市、县(市、区)、校和学生所在班级四级公示制度。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获得相关项目加分分值。

七、普通高中录取

各类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应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学籍管理部门和学校应根据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普通高中录取花名册对新生进行注册和建立学籍档案。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认真做好本县(市、区)普通的录取工作,坚决杜绝跨县(市、区)录取等违规招生行为。

   (一)普通高中录取的最低分数线规定

普通高中录取的投档总分最低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320分(民办学校280分),如生源不足,经龙岩市教育局批准,可在等级入选考生中逐次降低10分为一个分数段,但最低投档总分不得低于300分。未经龙岩市教育局批准,不得降分录取,如违反规定,一经发现,市、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将取消其普通高中学籍,龙岩市招考办将不予建立普通高中会考档案。

   (二)新生录取的主要条件

新生录取的主要条件包括: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全市统一考查成绩合格;学校考查成绩合格。全省统一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及体育与健康等10个科目的成绩等级:省一级达标高中达10C以上(含10C),其他高中(包含二、三级达标高中及未达标高中和民办高中,下同)达9C1D以上(含9C1D);投档总分在最低分数线以上。以上条件与投档总分、考生志愿相结合。

   (三)各类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原则

1.按批次划定一级达标高中等级切线确定入选考生,切线切到某一等级时,应将该等级考生全部划入投档等级内;其他高中学校最低等级线为9C1D。再根据考生志愿按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遇到同分时,单独增加该批次的招生计划,将同分的考生全部录取。

2.在录取过程中如果学校生源不足,可在入选考生中逐次降低10分为一个分数段(但不得低于投档总分最低分数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19届起(含2019届)一级达标高中最低等级线为10C

   (四)各科考试(测试)成绩等级均为A的考生加分规定

对于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10科成绩等级均为A的考生,投档时在投档总分直接增加奖励分5分投档。

2019届起(含2019届)取消上述加分的规定。

   (五)综合素质总评等级计分规定

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毕业总评等级评定结果按优秀(Y)、良好(L)、合格(H)、尚待改进(S)四个等级对应分值分别为3210分计入中考投档总分。

往届生综合素质毕业总评等级评定结果不计入中考投档总分。

本省外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回我市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的,其在原就读学校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认定为合格及以上的,按1分值计入中考投档总分。

 (六)各类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

1.省一级达标高中普通生录取

按等级切线确定一级达标高中入选考生。根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10科成绩的等级排列情况及该批次的普通生和定向生招生数之和(不含单独录取的保送生和体育、艺术特长学生名额)按11.2切线。等级排列采用“A先”原则,等级按10A9A1B9A1C8A2B8A1B1C8A2C7A3B7A2B1C7A1B2C7A3C ……10C的顺序,依次确定入选考生,并确定该批次录取考生的最低入选等级。

在一级达标高中该批次等级入选考生中根据普通生的招生总数,按11.1的比例划出投档总分的投档线,再按入选考生的投档总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以普通生的招生数11的比例投档择优录取普通生。

2.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分校录取                                                                                                      

   1)名额分配

从一级达标高中的招生计划中,划出计划总数的50%作为定向生招生计划,直接定向分配到本县(市、区)的各个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名额分配原则上按2015年各县(市、区)教育局核定该校的七年级招生计划比例分配。若参加中考报名人数少于2015年招生计划的以实际报考人数为基数进行核算;若超过2015年招生计划的按核定计划数为基数进行核算。定向生名额只用于录取本地初级中学的在籍直升生(即学籍在本校且七年级至九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毕业生)。

   2)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按一级达标高中普通生的最低入选等级,在一级达标高中普通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按所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名额进行录取,分配到初中学校定向生计划未完成的,将剩余的定向招生计划调整为普通生计划录取,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其他高中的录取办法

二级、三级达标高中、未达标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时,在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10科成绩的等级达9C1D以上(含9C1D)的考生中,根据同批次招生总数,按11.1的比例划出投档总分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再按考生的投档总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以统招计划数的11的比例划定各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同时投档择优录取。

录取结束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不再进行补录,非自主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龙宇中学)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计划可在第五批录取结束后三天内对本考区未被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一次性补录,但不得超计划录取。

4.龙岩一中面向新罗区以外六县(市、区)招生录取

从龙岩一中招生计划中划出90个名额,分配到新罗区以外六县(市、区)。其中:20名由龙岩一中自主招收具有学科特长的保送学生(永定区4名、上杭县4名、武平县3名、长汀县4名、连城县3名、漳平市2名),龙岩一中制定的自主招生方案须经龙岩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70名为提前批招生(永定区16名、上杭县12名、武平县9名、长汀县15名、连城县9名、漳平市9名)按六县(市、区)考生填报龙岩一中提前批的志愿择优录取,录取的投档总分不得低于新罗区投档总分350名考生的分数(下称“提前批控制线”)。录取考生时,根据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县(市、区)的招生计划数分别录取志愿考生。若龙岩一中自主招生和提前批分县(市、区)招生计划未完成,余下的计划用于招收新罗区考生。

5.达标高中体育、艺术特长学生录取

达标高中各校招收特长学生的方案,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执行。特长学生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的投档总分应控制在320分以上。 特长生的专业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由市教育局制定,专业考核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并在2018530日(含7天的公示)前完成考核工作,录取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6.龙岩市高级中学高中美术班面向全市招生录取

龙岩市高级中学高中美术班面向全市招收40名学生,其中:新罗区10名、永定区6名、上杭县6名、武平县4名、长汀县6名、连城县4名、漳平市4名,若龙岩市高级中学美术班分县(市、区)招生计划未完成,余下的计划用于招收新罗区美术专业合格的考生。录取时从符合普通高中录取条件且专业合格的考生中,分县(市、区)按专业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美术班的录取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七)市属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

    龙岩一中面向新罗区的招生和龙岩市高级中学的招生工作(含特长学生)由龙岩市教育局会同新罗区教育局及相关学校共同商定,所录取的新生名册于2018910日前送龙岩市教育局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予以认定。

   (八)烈士、军人子女的照顾录取

按本文第六条录取照顾政策中第(十一)、(十二)点规定执行,录取时可单独增加该批次招生计划。

八、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

   (一)录取控制线的划定

五年制高职学校(不含体育、艺术专业)录取的最低投档总分为300分;五年制高职体育、艺术专业(必须有专业考试成绩)最低投档总分为18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生源不足,按省教育厅规定降分录取。

(二)录取办法

    1.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

1)根据五年制高职学校的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体检、面试,确定体检、面试合格名单。

   2)市招考办根据五年制高职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报考的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向五年制高职学校提供考生的信息。若线上生源不足,龙岩市教育局与招生高职院校协商后,可按相关规定降低录取控制线分数录取。

   3)五年制高职若仍然线上生源不足,需调整生源计划时,由五年制高职学校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由省里统一调整。

   4)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应2018930日前完成。        五年制高职在第七批次录取时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余下的计划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按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一次性补录。

    2.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1)第六批本市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及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招考办负责。市招考办根据第六批各学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报考志愿情况,按第一志愿将考生的电子档案一次性投档到相应中职学校,中职学校在二个工作日内应将阅档后确定录取的考生名单报送市招考办,并办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手续;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市招考办根据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报考的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向中职学校提供考生的电子档案,由中职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办学情况确定录取专业,发放录取通知书。

中职学校部分专业招生录取条件有特别要求的,由龙岩市教育局另行发文。

2)中等职业学校如果未完成招生任务,学校可在参加中考的未被录取的初中毕业生中自行组织生源,对愿意接受高中阶段职业教育而未参加当年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实行招生学校自主招生。

   3)中等职业学校应于201810月中旬将确定录取的考生花名册和数据光盘送龙岩市教育局办理审批手续。

九、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一)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由违规行为发生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对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纪舞弊行为的处理,参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由违规行为人员所在单位撤销其招生工作职务,取消工作人员资格或给予行政处分:

    1.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档案材料(包括有关政策性加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2.在招生录取中偷换、涂改考生志愿及其他有关材料(包括计算机记载的考生信息),指使、纵容、协助、伙同他人舞弊的;      

    3.在招生录取中徇私舞弊,不按录取规定招收学生,或擅自招收不达录取标准的学生的;

    4.在招生中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招生工作受到重大损失;

    5.其它破坏招生工作的行为。

   (四)严禁中职学校在招生中采取送“推荐费”等有偿方式抢拉生源,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有偿招生,严禁任何部门、学校和个人向中职学校索取招生“推荐费”、“介绍费”等名目的费用,对违反规定的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严肃招生纪律坚决禁止中等职业教育招生送收“推荐费”、“介绍费”问题的通知》(闽教监〔20076号)执行。

(五)对在考试中有关工作人员的各种违纪舞弊行为的处理,参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司法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保密法》、《刑法》等给予处罚:

1.盗窃或泄露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答案、评分参考及答卷的;

2.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及录取场所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

3.在招生中行贿受贿、敲诈勒索的;

4.有其他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的。

 各县(市、区)招委会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2018年龙岩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

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招委会要继续坚持部门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考点周边环境治理,切实保障考点秩序和安全,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加强对监考人员和其他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按规定落实好对考生的考前诚信教育。要协调公安、宣传、保密、通讯、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雇人代考或替考,以及利用手机、互联网等现代通讯手段传播涉嫌泄密、诈骗有害信息等各类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效防范和打击,依法对涉嫌犯罪人员进行从快从严查处。

市、县(市、区)教育局、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要把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作为招生考试工作的第一要务,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严密制度、严肃纪律、规范操作,杜绝招生考试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按要求做好市、县(市、区)、考点学校的试卷保密室建设和标准化考场建设,确保各级试卷保密室和所有中考考点标准化考场的设施、设备和管理制度全部达标;要高度重视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切实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动员和吸引更多愿意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录取的规定,促进普职协调发展;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和广大考生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信息,热情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咨询服务和答疑解惑;要切实做好中考考生考试答题卡填涂的适应性训练以及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模拟训练及指导。

各类学校(含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须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录取工作,不得违反一生一录的原则,不得进行不实的招生宣传,不得违规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

各县(市、区)教育局将本通知及时转发到辖区内各中学(初中、高中),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本文件如遇新的政策规定,以国家、省有关部门文件为准。

 

附件:2018年龙岩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志愿表

 

 

 

 

 

 

 

 

 

 

 

    龙岩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龙岩市教育局

 

                                       2018年3月5
  
  • 附件:2018年龙岩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志愿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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